跨境投资方案 | QFLP基金助力高净值人士实现跨境投资(二)
由于我国实行外汇管制,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常常受到投资范围及结汇的限制。QFLP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境外资金进入境内资本市场的渠道,促进了资金跨境流动的便利,为高净值人士进行跨境投资提供了可行性方案。我们在 跨境投资方案 | QFLP基金助力高净值人士实现跨境投资(一)一文中详细介绍了QFLP基金的优势和优惠政策,本文我们将继续介绍如何设立QFLP基金及设立过程中应当注意的要点。
一、设立QFLP基金
01 QFLP基金结构
QFLP基金通常有三种结构, 即“外资管外资”“外资管内资”以及“内资管外资”。
1. “外资管外资”指外商投资的QFLP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的QFLP基金中亦包括境外投资者的基金架构:
2. “外资管内资”指外商投资的QFLP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的QFLP基金中仅有境内投资者的基金架构:
3. “内资管外资”则指内资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的投资者包括境外投资者的QFLP基金:
02 QFLP基金的设立流程
1.设立QFLP基金管理人
首先可以选择在海南的11个重点产业园区中的一个作为QFLP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的园区, 并与园区管委会进行接洽、沟通, 由园区管委会为QFLP基金管理人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推荐函, 并抄送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凭此推荐函, 为QFLP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注册; QFLP基金管理人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 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为取得园区管委会推荐函之目的, QFLP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试点办法》中对其的资质要求, 《试点办法》对于拟落地在海南的QFLP基金管理人, 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且在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方面均无限制, 但其要求QFLP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至少2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型企业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人员, 以及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人员, 如合伙型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法人机构的, 则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并视为高级管理人员), 且其应当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i)有5年以上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经历; (ii)有2年以上高管职务任职经历; (iii)有在境内从事股权投资经历或在境内金融机构从业经验; (iv)在最近5年内无违规记录或尚在处理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 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根据《试点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相关规定, QFLP基金管理人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后, 还需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在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之目的, QFLP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资质要求, 如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 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清晰、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少于5名与QFLP基金管理人签署劳动合同并由QFLP基金管理人为其缴纳社保的员工、负责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股权投资经验等等。
2.设立QFLP基金
QFLP基金管理人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登记之后, 其方可以开始募集、设立QFLP基金。QFLP基金的设立与QFLP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在流程上具有一致性, 同样需要由园区管委会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推荐函, 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凭推荐函为QFLP基金办理登记注册, 登记注册完成后QFLP基金可以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此后, QFLP基金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需要由QFLP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为其办理私募基金备案。QFLP基金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之后, 方可开始进行对外投资。
二、设立QFLP基金的关注要点
01 是否需要在中基协履行登记、备案
02 内管外模式下对境内管理人的特殊要求
各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对外资QFLP基金管理人并无明确内控要求,但对于“内资管外资”模式中的内资QFLP基金管理人,部分地区对其内控提供了明确要求,体现了部分监管机构对于该种模式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门槛有一定的期待,而对于“外资管外资”则无进一步的限制。
03 双落地要求
QFLP基金管理人和QFLP基金是否必须注册在当地?
根据各地的QFLP试点政策,明确要求双落地的有天津、深圳、青岛、厦门、苏州、海南等城市。实操中,目前施行QFLP试点的城市中,也大都要求满足QFLP基金管理人、QFLP基金同时注册在当地的双落地要求,例如上海。特别有的地区将QFLP基金管理人及QFLP基金的注册地限制在特殊园区内,例如苏州要求QFLP基金管理人及QFLP基金的住所必须在苏州工业园区内,且原则上注册在苏州自贸片区。但也有允许突破双落地要求的个案的地区,例如厦门,允许在当地设立一个公司做GP,起到可以把税收落在当地的效用。
04 对投资者的要求
1. 外资QFLP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
综合来看,除北京、天津、广州、海南未对外资QFLP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或合伙人资格提出要求,其他地方主要从金融资产标准(包括自有资产规模或管理资产规模)、金融牌照标准、内控合规标准、盈利标准和纳税标准五大维度做出了详细的准入条件,其中珠海和厦门还给予了放宽政策。平潭对港澳台投资者与其他境外投资者设定了不同的准入条件,港澳台投资者的投资门槛相对较低。
此外,目前只有深圳、青岛、珠海和苏州对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其他地方对此均无要求。
2. 内资QFLP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者
各地出台的规定对内资QFLP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并无特殊要求,因此,内资QFLP基金管理人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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